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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科技工作回顾之八|落实科研管理“放管服”,让改革政策落地生效

发布时间:2017-12-28  发布时间:2017-12-28

科工作信息[2017]10

在今年3月份的全国人大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切实落实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落实股权期权和分红等激励政策,落实科研经费和项目管理制度改革,让科研人员不再为杂事琐事分心劳神。”此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和《北京市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京28条”)已经陆续发布,提出了简化预算编制,取消财政预算评审程序,下放预算调剂、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等管理权限,改进科研经费结转结余资金、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等管理方式、加大绩效支出激励力度等内容,聚焦了科研人员最关注、社会反响最热烈的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改革。

学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上级领导的文件要求及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主管科研工作的校领导先后多次主持召开工作推进会和政策讨论会,安排科发院牵头,会同财务、人事、国资、审计、基建、信息中心、国际交流处等相关业务部门共同推进学校落实“京28条”的工作。科发院陆续修订了《37000cm威尼斯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规定》、《37000cm威尼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37000cm威尼斯技术转移项目管理办法》、《37000cm威尼斯民口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37000cm威尼斯理工类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37000cm威尼斯人文社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37000cm威尼斯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等7项科研管理相关的政策制度,并协助了财务处、人事处制订修订的有关科研类项目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规定和科研财务助理岗位聘任管理办法等。通过这些政策,学校将“简化预算编制,下放预算调剂权,改进科研经费结转结余资金,间接费用统筹使用、加大绩效支出激励力度,鼓励聘用科研财务助理,自主决定差旅会议咨询费标准,改进财务报销管理方式、切实解决野外考察、心理测试等科研活动中无法取得发票或财政性票据等的报销问题,自主使用横向经费以及自主转化科研项目成果等”这些学校老师们最关注、反响最热烈的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改革内容落到实处,使中央和北京市财政科研资金管理的“放管服”精神及政策在学校得到了及时落实执行。

一年来,科发院通过会议、网络、新闻报道、座谈、调研、研讨、项目检查等多种渠道向师生进行政策宣讲,并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参加学习培训,确保接得住、管得好。改革政策的实施为学校科研人员营造了有利的科技创新环境,切实增强了科研人员改革“成就感”“获得感”,得到了师生认可,更获得了北京市相关部门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