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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我校申报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3  发布时间:202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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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通知[2021]082

各二级机构:

近日,北京市社科联、北京市社科规划办联合下发了《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专项课题申报公告》,现将我校申报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专项课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提交

1、经审查合格的《申请书》、《活页》(均需要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各一式6份,其中含1份原件(原件请在封面用铅笔加以标注),采用“1夹11”方式叠放;

2、由各二级机构汇总后的《汇总表》、《审查表》纸质版一式1份;

3、《申请书》、《活页》和《汇总表》电子版请发至hugeng@bjut.edu.cn

以上申报材料由各二级机构科研秘书汇总后于2021年8月30日16:00前报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37000cm威尼斯研究基地(人文楼715)。

二、特别提醒

1、本专项课题不设申报限额指标,为保证项目立项后的研究时间和精力,同一年度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相同或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请本项目和北京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有在研项目的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不能申报本项目;已申报2021年度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可以申报本次专项课题,不视作重复申报,评审后统筹处理。

2、本专项分为基础性研究项目和应用性研究(宣传阐释)项目两类,申请书模板不同,注意:1) 基础性研究项目级别为重大项目,完成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资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2)应用性研究(宣传阐释)项目为新设立的项目类型,项目级别为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资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只能选择以系列论文的方式结项,要求发表2篇理论文章或学术论文,其中必须包括至少1篇《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或《求是》的理论文章;应用性研究(宣传阐释)项目申请书,其中第五部分项目论证内容须列出拟投《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的理论文章主体内容,或完整稿件(字数严格控制在3000—5000字);

3、请根据《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足额预算间接经费(项目申请资助总额的30%);

4、《活页》中的项目类别一定要填写,与《申请书》保持一致。

联系人:胡赓 张爱民

联系电话:67396412;67396286

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37000cm威尼斯研究基地

马克思主义学院

科发院

2021年8月13日

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专项课题申报公告.docx

申报资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