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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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首都工程教育发展研究基地”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24  发布时间:2016-02-24

科通知[2015] 097号

各相关学院及首都高等工程教育中心各成员单位:

市社科规划办已启动北京社科基金研究基地项目(以下简称研究基地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首都工程教育发展研究基地”项目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今年各类项目立项计划为:重点项目占40%左右,一般项目占30%左右,青年项目占20%左右,特别委托项目占10%左右。

(一)选题要求:研究基地项目选题应符合本研究基地的总体功能定位,根据研究基地的主要研究领域、研究方向和建设目标来确定。研究内容与研究基地自身研究领域不相吻合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二)基地研究领域和方向:工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工程教育评价与国际研究、工程教育实践研究、工程教育体系研究等。

(三)申报人条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局级以上领导职务。不具备以上条件的申请青年项目时,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且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6年10月9日以后出生)。项目负责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项目主要参加人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有在研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不能申报新的研究基地项目。申请的研究项目已获得其他资助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选题申请多家研究项目。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研究基地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或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

(四)申报办法:由各研究基地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经本研究基地学术委员会严格初评后择优申报。每个研究基地限报5项,在2014年度检查评估中被评定为优秀的研究基地可申报6项。其中,没有承担在研的北京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的研究基地可申报1项特别委托项目。

(五)填报要求:研究基地项目《申请书》和《申报材料汇总表》从北京社科规划网站“资料下载——基地资料”栏中下载。所有申报材料均须使用最新修订版、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报送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申请书》1 式7份,其中须含1 份原件(原件请在封面用铅笔加以标注),采用“1 夹6”方式叠放,即把6份《申请书》叠放在一起,然后夹在另一份《申请书》原件中。(2)用统一表格汇总的申请书数据表。(3)《申请书》和数据表电子版。

因申报材料需经基地学术委员会评审,所有材料上报截止到9月28日10:00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苏林琴 67396375

电子邮箱:sulinqin@bjut.edu.cn

地址:二教213办公室

“首都工程教育发展研究基地”办公室、科学技术发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