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2015] 12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0年中国和以色列两国政府签订的《中以政府关于促进产业研究和开发的技术创新合作协定》,科技部现征集2016年度对以色列双边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拟支持的重点领域与项目数目
根据双边政府间合作协议,本次征集的项目建议重点领域为清洁能源、生物医药与3D打印。双方将对上述领域共支持不超过10个项目。
二、经费及期限
资助经费由双方计划执行机构(即中国科技部和以色列经济部)依照本国的法律、法规和程序分别提供给各自项目承担单位。
中方对每个项目的资助预算额度最多不超过200万人民币,政府资助额度不超过该项目总研发投入的50%。
项目执行期一般为两年,最长不超过三年。
三、项目建议提交方式的相关说明
(一)申请人需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统一填报。填报前请与校科发院联系,进行注册或分配填报账号。
(二)我校申报项目建议的组织推荐部门为北京市科委。目前北京市科委尚未发布相应通知和时间安排,请申请人先按比科技部截止时间(12月31日)提前5个工作日左右完成建议书的提交。确定截止时间以北京市科委通知为准。
(三)项目建议书提交市科委之前需有两处盖章
(1)“提交单位盖章”办理请到知新园416,若由学生来办理需要携带科发院盖章委托单;
(2)“提交单位保密办盖章”办理,请持学院介绍信到校保密办(知新园417)。
四、项目建议书撰写与提交的具体要求、申请人资格及建议书文本请详阅科技部网站相关通知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5/201511/t20151112_122344.htm或本通知附件。
五、科发院受理部门:
纵向、基地和国际科技合作办公室(知新园416)
联系人:卞慰萱电话:1476电子邮箱:kjcjhs@bjut.edu.cn
科发院
2015.11.12
科技部关于征集2016年度中国与以色列双边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建议的通知.docx
项目建议基本信息表.doc
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建议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