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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科技部关于征集2016年度中国与丹麦双边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建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24  发布时间:2016-02-24

通知[2015] 12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丹麦王国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以及中国科技部与丹麦高等教育与科学部签署的有关合作备忘录,科技部现征集2016年度对丹麦双边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拟支持的重点领域与重点方向

风电并网与能源储存;能源效率。

二、经费及期限

1.单项项目经费上限。

根据双方政府部门共识,项目建议中提出的经费需求应满足以下原则:每个项目申请中方财政经费资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2. 项目执行期。

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三、项目建议提交方式的相关说明

(一)申请人需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统一填报。填报前请与校科发院联系,进行注册或分配填报账号。

(二)我校申报项目建议的组织推荐部门为北京市科委。目前北京市科委尚未发布相应通知和时间安排,请申请人先按比科技部截止时间(11月23日)提前5个工作日左右完成建议书的提交。确定截止时间以北京市科委通知为准。

(三)项目建议书提交市科委之前需有两处盖章

(1)“提交单位盖章”办理请到知新园416,若由学生来办理需要携带科发院盖章委托单;

(2)“提交单位保密办盖章”办理,请持学院介绍信到校保密办(知新园417)。

四、项目建议书撰写与提交的具体要求、申请人资格及建议书文本请详阅科技部网站相关通知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5/201511/t20151117_122405.htm或本通知附件。

五、科发院受理部门:

纵向、基地和国际科技合作办公室(知新园416)

联系人:卞慰萱电话:1476电子邮箱:kjcjhs@bjut.edu.cn

科发院

2015.11.18

科技部关于征集2016年度中国与丹麦双边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建议的通知.docx

项目建议基本信息表.doc

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建议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