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5年中国和蒙古国科技合作联委会第一次会议纪要,科技部现征集2016年度对蒙古国双边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拟支持的重点领域
根据双边政府间相关合作协议,本次项目建议征集重点领域为蒙医药、畜牧业、矿山科技、新材料技术。
二、经费及期限
资助经费由双方计划执行机构(即中国科技部和蒙古国教育文化科学部)依照本国的法律、法规和程序分别提供给各自项目承担单位。
1. 单项项目经费上限与支持数目:中方对每个项目的财政经费资助预算额度最多不超过150万元人民币,双方共支持不超过4个项目。
2. 项目执行期: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
三、项目建议提交方式的相关说明
(一)申请人需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统一填报。填报前请与校科发院联系,进行注册或分配填报账号。
(二)我校申报项目建议的组织推荐部门为北京市科委。请申请人在2016年1月20日前完成建议书的提交。建议书及信息表需从网上填报并提交,待单位审核通过后打印正式上报版本。(封面有项目序号)
项目建议书提交市科委之前需有两处盖章
(1)“提交单位盖章”办理请到知新园416,若由学生来办理需要携带科发院盖章委托单;
(2)“提交单位保密办盖章”办理,请持学院介绍信到校保密办(知新园417)。
四、项目建议书撰写与提交的具体要求、申请人资格及建议书文本请详阅科技部网站相关通知或本通知附件。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5/201512/t20151216_122971.htm
五、科发院受理部门:
纵向、基地和国际科技合作办公室(知新园416)
联系人:卞慰萱电话:1476电子邮箱:kjcjhs@bjut.edu.cn
科发院
2015.12.16
科技部关于征集2016年度中国与蒙古国双边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建议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