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2015] 15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以政府间科学技术合作协定》、《中以创新合作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与以色列国科学技术与空间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现征集2016年度对以色列双边政府间联合研究项目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拟支持的重点领域
根据双边政府间相关合作协议,本次项目征集重点领域为脑科学、纳米技术、信息化教育。
二、经费及期限
1.单项项目经费上限与支持数目。
中方对每个项目的财政经费资助预算额度最多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双方共支持不超过15个项目。
2. 项目执行期。
项目执行期一般为两年,最长不超过三年。
三、项目建议提交方式的相关说明
(一)申请人需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统一填报。填报前请与校科发院联系,进行注册或分配填报账号。
(二)我校申报项目建议的组织推荐部门为北京市科委。科委要求项目申报材料需于2016年1月22日前报送至其受理单位。材料需由网上填报提交待单位审核后打印(右上角显示项目序号),签字盖章后,纸质版一式六份报送至北京生产力促进中心国际合作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31号(马甸桥西北角),生产力大楼B座808室。联系人:戴星电话:82004297,陈永平 电话:66158339)
(三)项目建议书提交市科委之前需有两处盖章
(1)“提交单位盖章”办理请到知新园416,若由学生来办理需要携带科发院盖章委托单;
(2)“提交单位保密办盖章”办理,请持学院介绍信到校保密办(知新园417)。
四、项目建议书撰写与提交的具体要求、申请人资格及建议书文本请详阅科技部网站相关通知或本通知附件。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5/201512/t20151223_123124.htm
五、科发院受理部门:
纵向、基地和国际科技合作办公室(知新园416)
联系人:卞慰萱电话:1476电子邮箱:kjcjhs@bjut.edu.cn
科发院
2015.12.25
科技部关于征集2016年度中国与以色列双边政府间联合研究项目建议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