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2015] 16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波兰共和国政府科学技术合作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波兰共和国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第三十六届例会议定书》等政府间科技合作协议,为提升中波科技合作水平,推动双方在科技领域开展务实大项目合作,科技部现征集2016年度与波兰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优先支持的重点领域。
1.工程与技术领域,包括机械工程、仪器仪表技术、动力与电气工程、矿山工程技术、冶金工程技术等;
2.能源科学技术,包括新能源发展、清洁煤利用、可再生能源利用等;
3.材料科学,包括生物材料、纳米材料等;
4.环境科学技术,包括环境保护工程、水资源管理等;
5.食品科学技术,包括食品加工技术、食品安全等;
6.医学,包括健康和医学技术、现代医疗、中医学与中药学等;
7.其他,包括电子与通信技术、遥感技术、畜牧、兽医科学、农学与农业技术、农业环境保护、天文学等。
二、支持额度及期限。
每个项目支持额度约为100-200万元人民币,拟支持5-10个项目。
实施期限为2-3年。
三、项目建议提交方式的相关说明
(一)申请人需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统一填报。填报前请与校科发院联系,进行注册或分配填报账号。
(二)我校申报项目建议的组织推荐部门为北京市科委。请申请人在2016年1月20日前完成建议书的网上提交和签字盖章。提交份数为科技部份数+3。(三)项目建议书提交市科委之前需有两处盖章
(1)“提交单位盖章”办理请到知新园416,若由学生来办理需要携带科发院盖章委托单;
(2)“提交单位保密办盖章”办理,请持学院介绍信到校保密办(知新园417)。
四、项目建议书撰写与提交的具体要求、申请人资格及建议书文本请详阅科技部网站相关通知或本通知附件。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5/201512/t20151229_123217.htm
五、科发院受理部门:
纵向、基地和国际科技合作办公室(知新园416)
联系人:卞慰萱电话:1476电子邮箱:kjcjhs@bjut.edu.cn
科发院
2016.1.4
科技部关于征集2016年度中国与波兰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建议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