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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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申请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24  发布时间:2016-02-24

通知[2015] 168号

各学院、部、处、所相关教师及科研办: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公布了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通告,根据基金委的要求,现把我校申请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 2016年度项目申请集中申请工作自即日起启动,2016年3月中旬截止。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双面打印装订),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需与纸质版申请书一同提交。

5.特别说明:

1)参照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政策,自2016年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列入限项范围。

2)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申请人在填写本人及主要参与者姓名时,姓名应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

3)非我校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提供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的说明(人事部门盖章),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4)受聘于我校的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项目。如果已经作为负责人承担了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或者作为合作者承担了国际合作研究类项目,在前2类项目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其他类型项目。反之亦然,如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前2类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或作为合作者参与申请国际合作研究类项目。

(5)对于非我校申请人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申请项目的情况,申请人需要与我校签订书面合同,明确项目保障条件、工作时间、管理权限、经费使用、知识产权、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等方面内容,还应当经其所在单位书面同意。

四、受理工作安排

1.即日起申请人可以登录ISIS系统在线撰写申请书,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各单位科研秘书提供申请人姓名、电子邮件、职称信息申请开户,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在线申请过项目的申请人已有账号,无需再次开通。

2. 2016年3月8日前,各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书,并打印一份纸质申请书提交至各单位科研办用于形式审查(无需签字盖章)。建议申请人提前登录系统中的“基金委成果在线”平台添加个人成果以及团队成果,便于撰写申请书。

3. 2016年3月9日,科发院组织各单位科研秘书对纸质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

4. 2016年3月10-11日,申请人修改并提交最终申请书,其中电子版在线提交,纸质版(一份)提交至科研办。

5. 2016年3月14-15日,各单位科研办按科发院安排的时间向科发院报送纸质申请书。

6. 2016年3月16日之后,科发院为申请书加盖公章,并报送基金委。

五、联系方式

1.科发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凯、刘刚(知新园416室)

电话:67391476、67391479

电子邮件:wkytu@bjut.edu.cnkjcjhs2@bjut.edu.cn

2.基金委联系方式

(1)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2)各项目类型咨询电话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010-62327230,010-62325557,010-62327008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等:010-62328623,010-62325562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010-62327015,010-62328484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010-62327001

(3)各部门咨询电话:

科发院

2016.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