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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科技部关于征集2016—2018年度中国与葡萄牙双边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建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24  发布时间:2016-02-24

通知[2015] 17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2年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和葡萄牙共和国教育科学部关于科技创新合作的谅解备忘录》、2014年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国际合作司与葡萄牙共和国科学技术基金会关于共建中葡先进材料联合创新中心的合作实施方案》,科技部现征集2016-2018年度对葡萄牙双边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2018年度拟支持的重点领域与重点方向

(一)与葡萄牙双边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支持的重点领域和方向:

1. 细胞和分子生物学,生物技术;

2. 材料科学,含纳米技术;

3. 卫生健康;

4. 农业科学;

5. 化学;

6. 工程学;

7. 软件与计算机科学;

8. 能源、生态与环境。

(二)中葡先进材料联合创新中心项目支持的重点领域和方向:

1. 生物医用材料;

2. 纳米技术和纳米材料;

3. 可持续材料;

4. 能源材料。

二、经费与期限。

1. 根据双方政府部门共识,双方将支持10个双边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每个项目3年执行期内申请中方财政经费资助总额度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双方将支持3个中葡先进材料联合创新中心项目,每个项目3年执行期内申请中方财政经费资助总额度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2. 项目执行期为3年。

三、项目建议提交方式的相关说明

(一)申请人需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统一填报。填报前请与校科发院联系,进行注册或分配填报账号。

(二)我校申报项目建议的组织推荐部门为北京市科委。目前北京市科委尚未发布相应通知和时间安排,请申请人先按比科技部截止时间(2016年2月29日)提前5个工作日左右完成建议书的提交。确定截止时间以北京市科委通知为准,提交份数为科技部份数+3。

(三)项目建议书提交市科委之前需有两处盖章

(1)“提交单位盖章”办理请到知新园416,若由学生来办理需要携带科发院盖章委托单;

(2)“提交单位保密办盖章”办理,请持学院介绍信到校保密办(知新园417)。

四、项目建议书撰写与提交的具体要求、申请人资格及建议书文本请详阅科技部网站相关通知或本通知附件。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6/201601/t20160119_123739.htm

五、科发院受理部门:

纵向、基地和国际科技合作办公室(知新园416)

联系人:卞慰萱电话:1476电子邮箱:kjcjhs@bjut.edu.cn

科发院

2016.1.20

科技部关于征集2016—2018年度中国与葡萄牙双边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建议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