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2016]021
各相关老师:
在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过程中,请各申报人务必准确核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申报人员及主要参加人员在研项目情况,避免出现超项。
一、科技部对参与人员的限项规定是:
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限申报一个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项目主要参加人员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两个;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到2016年12月底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二、查询方法:
(1)申请人自行查询: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在网页下方“科研人员与科研单位”栏“人员查询”处即可查询。
(2)也可将需查询人员姓名、证件类型(身份证/军官证/护照)、证件号码(三项缺一不可)发至kjcjhs@bjut.edu.cn。单位查询后,将结果返回发送人邮箱。
三、学校联系人:
科发院纵向项目办(知新园416)卞慰萱67391476kjcjhs@bj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