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通知[2016]121
各单位相关教师:
近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已经向2016年度获得资助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邮箱发送了填报《资助项目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的通知。请项目负责人登录基金委系统在线填写,注意事项如下:
1.对于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如果《批准通知》(电子版)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没有修改意见,请在正文填写中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如果有修改意见,请在正文填写中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然后按照《批准通知》(电子版)上的修改意见详细填写计划书。
2.对于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根据《批准通知》的要求填写研究(研制)内容,不得自行降低、更改研究目标(或仪器研制的技术性能与主要技术指标以及验收技术指标)或缩减研究(研制)内容。此外,还要突出以下几点:
(1)研究的难点和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或仪器研制风险),拟采用的研究(研制)方案和技术路线;
(2)项目主要参与者分工,合作研究单位之间的关系与分工,重大项目还需说明课题之间的关联;
(3)详细的年度研究(研制)计划。
3.对于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按下列提纲撰写:
(1)研究方向;
(2)结合国内外研究现状,说明研究工作的学术思想和科学意义(限两个页面);
(3)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及预期目标(限两个页面);
(4)年度研究计划;
(5)研究队伍的组成情况。
1.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如果《批准通知》中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和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
2.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根据《批准通知》的要求填写研究(研制)内容,不得自行降低、更改研究目标(或仪器研制的技术性能与主要技术指标以及验收技术指标)或缩减研究(研制)内容。此外,还要突出以下几点:
(1)研究的难点和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或仪器研制风险),拟采用的研究(研制)方案和技术路线;
(2)项目主要参与者分工,合作研究单位之间的关系与分工,重大项目还需说明课题之间的关联;
(3)详细的年度研究(研制)计划。
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和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按下列提纲撰写:
(1)研究方向;
(2)结合国内外研究现状,说明研究工作的学术思想和科学意义(限两个页面);
(3)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及预期目标(限两个页面);
(4)年度研究计划;
(5)研究队伍的组成情况。
4.在填写项目资金预算表时,负责人应按批准资助的直接费用填报资金预算表,并在预算说明书进行说明,各项支出应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其中的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金额不应高于申请书中相应金额;间接费用及项目总经费由系统自动生成。
5. 获资助项目中有合作单位且需要给合作单位拨付合作研究费用的负责人需要签订合作协议书,并将电子版上传基金委系统。
6.因基金委对不同类型、不同科学部项目的要求有所差别,请各负责人详细阅读基金委给负责人发送的邮件中的内容。
7.因科发院需要联合财务处对计划书进行审核,请各负责人于2016年9月7日下班前在线提交计划书。
8.各学院科研秘书向科发院提交最终完整纸质版(一式两份)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21日。请各位负责人自行安排好时间,确保于2016年9月21日前将纸质版计划书(一式两份)提交科研秘书。
科发院联系人:
刘刚,电话:67391479,Email:kjcjhs2@bjut.edu.cn
马琳,电话:67391476,Email:lin@bjut.edu.cn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