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通知[2016]150
校内相关单位:
2016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项目的推荐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B类: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2.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奖励等佐证材料)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5年11月30日至2016年11月30日之间。
二、申报程序与具体要求
1.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见附件1),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提交论文索引和引用证明,论文、专利、奖励等复印件及其它相关佐证材料。《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20个页面。
2.学校受理项目的有关申报材料(暂先交纸件一份)最后期限为2016年11月29日(周二)中午12:00。,过期不予受理。科发院将审查、汇总申报材料后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公示、推荐。
3.获推荐的项目还需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0(网址为:http://stmp.moe.edu.cn/)进行网上申报。
三、其它说明
1.1998年-2010年以第一完成单位统计汇总的入选项目和2011年-2015年以全体完成单位统计汇总的入选项目情况见教育部科技委网站“高校十大科技进展”专栏。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卞慰萱67391476
办公地址:科发院纵向办(知新园416室)
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