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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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17年度NSFC与俄罗斯基础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9  发布时间:2017-05-09

科通知[2017]071

各相关单位教师: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通知,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俄罗斯基础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已经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俄罗斯基础研究基金会(RFBR)的基础研究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在2017年将继续征集资助双边合作交流项目,具体说明和要求如下:

一、项目说明

1.资助领域:

1)数学、力学、信息学(Mathematics, Mechanics and Informatics);

2)物理、天文(Physics and Astronomy);

3)化学、材料科学(Chemistry and Materials Sciences);

4)生物学、医学(Biology and Medical Sciences);

5)地球科学(Earth Sciences);

6)管理科学(Management Sciences);

7)电信、计算机科学(Telecommunications and Computer Science);

8)工程科学(Fundamentals of Engineering Sciences)。

2.资助强度:我委将对双方共同批准的每个项目给予最多15万元资助,仅限经费预算表格中的第5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栏,全部为直接经费,分两个年度拨付。

3.资助内容:人员交流互访(含小型双边研讨会)。根据我委与RFBR双方协议,交流经费按“派出方”原则进行资助,即双方负责资助本国科学家为开展双边交流所需的出访国际旅费及国外生活费。

4.项目执行期:2年(2018年1月~2019年12月)。

5.项目批准结果将于2017年年底在NSFC网站公布。

二、申请资格

1.中方申请人须是2018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三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并依托该研究项目进行合作,开展的双边合作交流活动应有利于在研项目的进展。

2.中俄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分别向中俄两国基金会提交申请,对于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3.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校内申报截止日期:201766

请申请人于2017年6月6日前在线提交申请书及上传附件材料,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

项目指南详见附件。请申请人填报完成后打印纸质版连同附件材料一式两份送交科发院。

科发院联系人:

马琳,67391476,lin@bjut.edu.cn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17年5月9日

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俄罗斯基础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docx

附件:合作交流协议书撰写说明及范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