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通知[2017]077
各相关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2017年度北京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含科技一般、社科重点、社科一般)经费已下达,请相关项目负责人登陆“科研管理系统”,在线填写立项,打印生成的立项申请表,签字盖章后,将立项申请表一份(含项目管理档案页)、交到科发院。科技一般项目还需同时交来项目申请书1份(需原件)。在科研系统上填写立项信息时,“合同编号”栏填写市教委批准项目编号,如KM201710005***、SZ201710005***、SM201710005***。
2016年度的项目不用再办理立项手续,第二笔经费由科发院办理录入。
科技一般项目立项材料交知新园416办公室卞慰萱老师
社科重点/一般项目立项材料交知新园428办公室张爱民老师
科发院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