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通知[2017]125
各相关单位教师:
为配合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做好2017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对外合作交流活动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7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对外合作交流活动基金支持科研人员围绕科学前沿需求、首都发展需求和社会民生需求等方面申报国际学术交流会议,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与交流,把握学科发展前沿动态,搭建京津冀区域合作的学术交流活动平台,以服务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一、项目申请
(一)申请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承担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在会议的组织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中担任重要职务,所在单位应为市基金注册的依托单位且为会议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
2.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1月-2018年12月。
3.会议举办地应为北京(京津冀区域协同创新发展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可在天津或河北举办);
4.应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境内外知名专家与会做报告。
(二)会议组织要求
1.资助会议要求必须包含圆桌形式的前沿讨论会,由执行主席主持,部分高水平专家参与,重点厘清本领域优势团队、研究现状和未来应重点关注的科学前沿方向,针对会议领域的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热点、前沿方向、重大科学问题、关键科学问题、重点研究内容、及下一步研究重点等形成共识和建议,为凝练北京在该领域相关研究方向的研究目标提供支撑,并在会后形成前沿科技报告。
2.会议组织机构应包括组织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并聘请学术造诣高、在本领域有较大影响并有一定号召力和组织能力的专家学者担任执行主席,主要负责会议主题及分议题的确定,高水平大会报告专家的遴选,主持、引导会议深入展开,及时提出关键问题进行讨论。项目申请人可作为执行主席之一。
(三)优先资助条件
1.申请人来自国家或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基地;
2.会议主题与内容符合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的重点部署;
3.有利于促进学科交叉或部门交叉。
(四)资助领域
重点资助生命科学前沿、纳米新材料、新一代移动通信、数字化增材制造、机器人及自动化、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轨道交通及智能交通、城市安全运行、科技与文化产业融合、重大疾病诊疗技术、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
(五)资助方式
为提高有限经费的使用效率,实现既稳定支持品牌会议又及时推动新兴学科开展交流的目的,对于已获得资助2次以上的系列学术会议减少资助额度。
1.对于经评审第1次和第2次获得资助的系列学术会议,资助不超过8万元;
2.对于经评审第3次和第4次获得资助的系列学术会议,资助不超过4万元;
3.对于已获得4次资助的系列学术会议,不再提供经费支持,经项目负责人申请并获得基金委同意后,可标注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二、校内申报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 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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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在线提交
即日起—
10月13日
| 申请人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线填写申请书(账号为身份证号),在线提交至依托单位。
如有会议通知或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会议批件等材料,应作为附件扫描后上传至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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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修改、再次提交
10月16日—
10月18日
| 科发院在线审核,有问题的退回修改。
申请人根据修改意见修改后再次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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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提交纸质版
10月20日—
10月25日
| 打印正式版纸质申请书(双面打印),正式版纸质申请书带有申报编号、条形码、版本号及水印。
申请人完成签字、合作单位盖章等工作后,提交申请书一式一份至知新园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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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批准与验收
1.市基金向资助项目所在单位发放“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对外合作交流活动基金资助项目批准通知书”,并给予拨款。
2.交流活动举办完后一个月内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络化工作平台”登录“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并提交相关验收材料(包括前沿科技报告、交流活动总结、项目经费决算表等),同时需提交一份纸质版验收材料。
四、其他说明
1、北京市基金办给申请人预留的打印、提交纸质申请书时间较短,请申请人在添加合作单位(尤其是京外单位)时,考虑完成合作单位盖章工作的时间问题。
2、建议申请人妥善安排提交申请书的时间,避免在临近截止时间的提交高峰期提交申请书,导致因系统服务器容量有限造成的无法提交等问题。如遇系统问题联系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58858680、58858689,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30。
3、申请阶段只需提交一份纸质申请书。如若项目获批,在我校立项时将还需提供一份申请书做校内存档用。
科发院联系人:马琳,67391476,lin@bjut.edu.cn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