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通知[2018]003
各相关单位教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已启动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一)2018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二)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一)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地址: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8xmzn/index.html)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8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科研秘书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二)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三)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四)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五)特别说明:
1.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申请人在填写本人及主要参与者姓名时,姓名应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
2.非我校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提供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的说明(人事部门盖章)。电子版在系统中上传,纸质版作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3.外单位人员欲以北工大为依托单位申请项目,需要我校在编全职聘用人员书面担保,所在单位书面同意,并且在申请书中对以往以其他单位为依托单位的项目进行说明。同年不可再以其他单位为依托单位申请国基金项目。
4.受聘于我校的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项目。如果已经作为负责人承担了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或者作为合作者承担了国际合作研究类项目,在前2类项目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其他类型项目。反之亦然,如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前2类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或作为合作者参与申请国际合作研究类项目。
四、受理信息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18年5月5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五、我校申请受理工作安排
六、联系方式
国家基金委联系方式请见附件2。
科发院联系人:
马琳,67391476,lin@bjut.edu.cn
刘刚,67391479,kjcjhs2@bjut.edu.cn
科学技术发展院
附件1-项目清单表.xlsx
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为联络方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