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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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研究基地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8  发布时间:2018-04-18

科通知[2018]030

首都高等工程教育中心各成员单位及校内各相关学院:

在落实“2018年度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京社科规划文〔2018〕9号)的基础上,启动2018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研究基地项目(以下简称研究基地项目)申报工作,包括研究基地年度的常规项目、推进首都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专题项目和研究基地年度报告项目三类。首都工程教育发展研究基地可申报基地年度常规项目和研究基地年度报告培育项目。现就做好2018年研究基地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8年研究基地项目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2.选题要求:研究基地项目选题应符合本研究基地的总体功能定位,根据研究基地的主要研究领域、研究方向和建设目标来确定。研究内容与研究基地自身研究领域不相吻合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基地研究领域和方向工程教育基本问题与体系研究、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及实践研究、工程教育评价与国际比较研究

3.作为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且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有在研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不能申报新的研究基地项目。

5.申请的研究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须在《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研究基地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之间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选题申请多家研究项目,也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研究基地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或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

7.申报办法:由研究基地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经本研究基地学术委员会评审后择优申报。“首都工程教育发展研究基地”将择优向北京市社科规划办推荐3项,并设立基地培育项目3项,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8.有相对成熟的符合基地研究方向的研究结果,可依据《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年度报告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申报研究基地年度报告培育项目,基地择优向北京市社科规划办推荐1项,同时设立基地年度报告培育项目2项,资助培育项目成果出版

9.填报要求:(1)研究基地年度的常规项目申报课题统一按照《申请书》和《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研究基地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项目负责人取消三年申报资格,所在研究基地取消一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2)《申请书》和《申报材料汇总表》从北京社科规划网站“资料下载——项目资料——基地项目——申报立项”栏中下载。所有申报材料均须使用最新修订版、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和《活页》各1式7份,其中须含1份原件(原件请在封面用铅笔加以标注),采用“1夹13”方式叠放,即把6份《申请书》和7份《活页》叠放在一起,然后夹在另一份《申请书》原件中。报送相应的数据表电子版。

(3)研究基地年度报告培育项目从北京社科规划网站“资料下载——项目资料——基地项目——出版资助”栏中下载《研究基地年度报告出版资助审批书》,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6份,其中须含1份原件(原件请在封面用铅笔加以标注)。

因申报材料需经基地学术委员会评审,所有材料上报截止到5月2日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苏老师67396375

电子邮箱:sulinqin@bjut.edu.cn

地址:二教213办公室

“首都工程教育发展研究基地”办公室、科发院人文处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