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通知[2018]047
各有关学院(部):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9年度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通知》(京教函[2018]216号)的要求,我校现启动“2019年度北京市教委科技一般项目”相关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科技一般项目要紧密结合首都功能定位和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服务创新。申报项目应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个人科研兴趣,加强基础研究,体现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培养青年创新人才。本年度项目申请金额为15万元/项;起始时间2019年1月,最长不超过三年。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我校正式教职工,在职工作年限应覆盖项目资助周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二)申请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保障所申请项目的充足研究时间;
(三)申请人限报1个项目,必须征得所列项目组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1)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包括科技重点、科技一般、社科重点、社科一般)的负责人;2)所主持的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自2013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3)申请人承担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没有按时结项的,暂停2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4)博士生导师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
三、申报安排
(一)整体安排
1. 2019年度科技一般项目我校申报限额为35项,所有项目来源于学院(部)组织论证、遴选和推荐;
2.学校将根据“学院(部)推荐排序、申请书质量、学院(部)40岁以下副高职称以下专任教师的数量、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结题率”等因素,综合确定推荐到市教委的项目,并在校园网公示;
3.市教委组织专家对学校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依据评审结果确定最终立项数,评审结果向社会公布。
(二)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需认真开展推荐项目的申报、论证和遴选推荐工作。
1.加强申报培训和辅导。认真审核申请人申报资格和申请书,指导申请人合理设定绩效目标、科学编制预算(请参考附件4),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真实性;
2.加强科研诚信管理。如出现“一题多报、虚假申报、学术不端”等现象,一经发现查实,将核减该院(部)下一年度申报名额,取消项目相关人员5年申请市教委各类项目资格;
3.严密组织,严把项目质量关,推选出优秀项目按排序报送至科发院(具体要求请见附件1)。充分发挥院(部)学术委员会对项目组织和遴选的指导作用。科技一般项目35周岁以下申请人的申报项目数额不少于40%,鼓励具有博士学位、新入职的专业教师积极申报。
4.请于6月11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科发院。1)纸版材料:“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和本单位项目申请书(附件3)各1份报送至科发院纵向办(知新园416);2)电子版材料:“项目申请汇总表”发送至kjcjhs@bjut.eud.cn。
联系人:卞慰萱
咨询电话:1476E-mail:kjcjhs@bjut.edu.cn
科发院纵向办
2018年5月18日
附件1北京市教委科技一般项目学院(部)评审及提交注意事项-180518.docx
附件2项目申请汇总表+-+科技计划一般项目汇总表2018+-某某学院提交-180518.xlsx
附件3北京市教委科技类一般项目申请书(2018版).doc
附件4《北京市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试行)》(京财教育【2018】52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