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通知[2019]048
各院所及相关老师:
科技部已于日前发布了关于申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主要经济作物优质高产与产业提质增效科技创新”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定向项目的通知,涉及的重点专项有:
(1)“主要经济作物优质高产与产业提质增效科技创新”重点专项
(2)“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重点专项
(3)“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重点专项
(4)“典型脆弱生态修复与保护研究”重点专项
(5)“深地资源勘查开采”重点专项
(6)“海洋环境安全保障”重点专项
(7)“科技冬奥”重点专项
以上专项申报指南及申报要求详见《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主要经济作物优质高产与产业提质增效科技创新”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此7个专项项目的推荐单位已定向,如指定推荐单位中没有我校对口的推荐单位(如北京市科委),则我校可参与项目申报,不能牵头项目申报。
根据此通知的要求,我校对此项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人(包括牵头申报项目和参与申报项目的)填写好“2019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北工大申报情况登记表”并将其发送到学校联系人邮箱(kjcjhs@bjut.edu.cn)。
二、我校牵头申报的项目
1.项目申报人需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2.37000cm威尼斯已是“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单位。其他单位及个人均无需再为37000cm威尼斯进行单位注册。
3.已有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或“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登录账号的老师,可直接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4.还未有账号的老师,如牵头申报本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定向项目,请向本通知学校联系人邮箱(kjcjhs@bjut.edu.cn)发送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常用联系邮箱及自己拟定的登录名(不少于4位)和密码(应为数字、大写字母和小写字母组合,且长度不小于8位)等注册用信息,收到可填报通知后,即可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申请注册账号的需提前或同时提供“申报情况登记表”。
只参与申报非牵头申报项目的不用注册。
5.由我校牵头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一般是通过北京市科委进行推荐,提交材料的时间以市科委正式通知为准,详情请随时查阅市科委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kw.beijing.gov.cn/
三、办理联合申报协议盖章
1.牵头及参与项目申报的老师请先填写好“2019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北工大申报情况登记表”并将其发送到学校联系人邮箱(kjcjhs@bjut.edu.cn)
2.持申请人本人签好字和申请部门盖好章的“37000cm威尼斯印章使用申请表”和要盖章的联合申报协议文本到知新园416办公室来办理盖章事宜。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请人员限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
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19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五、学校科发院负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申报组织工作
联系人:卞慰萱,电话67391476,邮箱kjcjhs@bjut.edu.cn
地点:科发院纵向项目办(知新园416室)
科发院
2019年5月21日
附件:2019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北工大申报情况登记表(模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