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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6  发布时间:202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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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通知[2021]035

各学部(学院)及相关老师:

科技部已于日前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方向及申报要求可详见《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原文链接为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10329/4236.html。根据此通知的要求,我校对此项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办理联合申报协议及其他申报材料盖章

第一步:校内申请人(包括牵头申报项目和参与申报项目的)填写好“2021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北工大申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并将其发送到学校联系人邮箱(kjcjhs@bjut.edu.cn)。

第二步:申报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办理流程:

登录学校内网——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科研服务——财政科研项目盖章申请。然后按页面提示操作上传需盖章材料。

操作指导可参见2019年11月29日校内网院部处通知栏“[综合其他]科发院关于正式启用“财政科研项目盖章申请”业务网上办事的通知”。

二、我校牵头申报的项目

1.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请申请人严格遵循国家、地方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运用视频会议、线上办公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组建研发团队,减少人员聚集,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项目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2.37000cm威尼斯已是“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单位。其他单位及个人均无需再为37000cm威尼斯进行单位注册。

3.项目申报人已有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或“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登录账号的,在发送了“2021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北工大申报情况登记表”后,可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填报。

4.项目申报人还未有账号的,请向本通知学校联系人邮箱(kjcjhs@bjut.edu.cn)发送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常用联系邮箱及自己拟定的登录名(登录名只能是数字字母下划线且大于4位小于20位)和密码(密码不能与登录名相同,必须由数字、大写字母、小写字母、特殊字符组成,且长度不小于8位)等注册用信息,收到可填报通知后,即可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申请注册账号需提前或同时提供“申报情况登记表”。

只参与申报非牵头申报项目的不用注册。

5.由我校牵头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按属地划分的推荐单位是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提交材料的时间以市科委正式通知为准,一般会比科技部的截止时间(5月20日)提前若干天,详情请随时查阅市科委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kw.beijing.gov.cn/

三、其他事项说明:

1.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港澳申报人员应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2.鼓励青年科技工作者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强化目标导向、需求牵引,积极牵头申报青年科学家项目及其他项目(课题),大胆探索新路径、新方法,更好服务于专项总体目标实现。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年龄要求,男性应为 1986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女性应为 1983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原则上团队其他参与人员年龄要求同上。

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请人员限项规定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1年8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4.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5.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扫描及上传需要较多时间,请申报人务必预留出足够的时间。

四、 相关事项咨询方式:

1.系统技术咨询:program@istic.ac.cn(首选);010-58882999(中继线)(不容易打通)。

2.各重点专项业务咨询电话详见科技部通知

3.学校受理工作安排咨询:

联系人:科发院纵向办(知新园412室) 卞慰萱

邮箱kjcjhs@bjut.edu.cn(首选),电话67391476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1年4月6日

2021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北工大申报情况登记表(模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