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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数学和应用研究”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8  发布时间:202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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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通知[2021]049

各学部(学院)及相关老师:

科技部已于日前发布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数学和应用研究”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包含以下重点专项申请指南:

(1)“数学和应用研究”重点专项;

(2)“干细胞研究与器官修复”重点专项;

(3)“纳米前沿”重点专项;

(4)“生物大分子与微生物组”重点专项;

(5)“物态调控”重点专项;

(6)“催化科学”重点专项;

(7)“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

(8)“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

具体内容可详见通知原文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10510/4272.html。我校对此项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办理联合申报协议及其他申报材料盖章

第一步:校内申请人(包括牵头申报项目和参与申报项目的)填写好“2021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北工大申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并将其发送到学校联系人邮箱(kjcjhs@bjut.edu.cn)。

第二步:申报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办理流程:

登录学校内网——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科研服务——财政科研项目盖章申请。然后按页面提示操作上传需盖章材料。

操作指导可参见校内网“院部处通知”栏2019年11月29日 “[综合其他]科发院关于正式启用“财政科研项目盖章申请”业务网上办事的通知”。

二、我校牵头申报的项目

1.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请申请人严格遵循国家、地方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运用视频会议、线上办公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组建研发团队,减少人员聚集,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预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申报材料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2.37000cm威尼斯已是“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单位。其他单位及个人均无需再为37000cm威尼斯进行单位注册。

3.项目申报人已有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或“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登录账号的,在发送了“2021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北工大申报情况登记表”后,可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填报。

4.项目申报人还未有账号的,请向本通知学校联系人邮箱(kjcjhs@bjut.edu.cn)发送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常用联系邮箱及自己拟定的登录名(登录名只能是数字字母下划线且大于4位小于20位)和密码(密码不能与登录名相同,必须由数字、大写字母、小写字母、特殊字符组成,且长度不小于8位)等注册用信息,收到可填报通知后,即可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申请注册账号需提前或同时提供“申报情况登记表”。

只参与申报非牵头申报项目的不用注册。

5.由我校牵头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按属地划分原则可选“地方——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为推荐单位。

三、其他事项说明

1.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请人员限项规定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1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3.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4.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1年6月1日8:00至7月7日16:00。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扫描及上传需要较多时间,请申报人务必预留出足够的时间。

四、项目管理改革举措

1.关于“揭榜挂帅”项目。为切实提升科研投入绩效、强化重大创新成果的“实战性”,“十四五”重点研发计划聚焦国家战略亟需、应用导向鲜明、最终用户明确的攻关任务,设立“揭榜挂帅”项目。突出最终用户作用,实施签订“军令状”“里程碑”考核等管理方式。对揭榜单位无注册时间要求,对揭榜团队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鼓励有信心、有能力组织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的优势团队积极申报。明确榜单任务资助额度,简化预算编制,经费管理探索实行“负面清单”。

2.关于青年科学家项目。为给青年科研人员创造更多机会组织实施国家目标导向的重大研发任务,重点研发计划在更大范围内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根据领域和专项特点,采取专设青年科学家项目或项目下专设青年科学家课题等多种方式。青年科学家项目不下设课题,原则上不再组织预算评估,鼓励青年科学家大胆探索更具创新性和颠覆性的新方法、新路径,更好服务于专项总体目标的实现。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年龄要求,男性应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应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团队其他参与人员年龄要求同上。

3.关于部省联动。部分专项任务将结合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区域产业发展重大需求,采取部省联动方式实施,由部门和地方共同凝炼需求、联合投入、协同管理,地方出台专门政策承接项目成果,在项目组织实施中一体化推动重大科技成果产出和落地转化。

五、相关事项咨询方式

1.系统技术咨询:program@istic.ac.cn(首选);010-58882999(中继线)(不容易打通)。

2.各重点专项业务咨询电话详见科技部通知

3.学校受理工作安排咨询:

联系人:科发院纵向办(知新园412室) 卞慰萱

邮箱kjcjhs@bjut.edu.cn(首选),电话67391476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1年5月18日

2021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北工大申报情况登记表(模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