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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我校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7  发布时间:2023-10-17

科通知[2023]079

各二级机构: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公告》(见附件,以下简称《公告》)以及北京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下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现对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1.请认真阅读《公告》,了解《公告》的具体要求。本着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严格审核申报资格、申报质量、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

2.本研究专项主要面向全国普通高校思政课教师及相关研究人员,省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思政教学科研人员,军队院校政治教员。本专项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5万元。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研究专项,申报2023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及其课题组成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

4.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专项,须在《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研究专项。

5.申请人根据教学实践和研究实际自主确定科研团队。鼓励能够依托知名高校进行课题管理并牵头开展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研究的重点中小学思政课教学名师、骨干教师和相关研究人员参与申报和研究。申请人可根据《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课题指南》(见附件1)条目直接申报,也可根据《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结合自身研究实际和教学实践适当修改课题名称申报或者自拟选题申报。自拟选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等对待。项目完成时间为2-3年。

6. 因上级管理单位实行限额申报,按规定,我校可申报3项。因此,除马克思主义学院可申报2项外,其他各二级机构限报1项。

7. 报送申报材料包括:

(1)用计算机填写的《申请书》一式1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课题论证活页》不需提交纸质版。

(2)《哲学社会科学财政科研类项目申报投标审查表》(附件5)一式1份。

(3) 《申请书》电子版和申报材料汇总表(附件4)请在报送前提前发送至邮箱kjcjhs3@bjut.edu.cn

8. 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请各二级机构科研秘书于2023年10月24日下午16点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科发院人文处(知新园422)。

联系人:张爱民

联系电话:6286

Email:kjcjhs3@bjut.edu.cn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