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通知[2023]082
各相关单位:
近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下发了《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详见附件),根据公告内容及北京市社科联、市规划办的通知,我校的招标工作安排如下:
1、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工作采用网络申报的方式进行,不再收纸质版。
2、我校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网络申报审核时间为:10月24日至11月20日16:00前,在此期间投标人可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涉及到学校内部签字盖章事宜请提前办理)。还未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注册的老师请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待审核后由系统创建账号并发送短信和邮件通知,之后即可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信息。
3、今年的投标工作相较往年有两个主要变化,一是有各类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二是提交3篇阶段性成果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现将几点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l 申报截止日期前在系统上提交结项材料的各类项目负责人可以申报(重大项目以省级管理单位审核通过报送为准;年度和后期项目以省级管理单位推送鉴定结果为准)。刚获立领军人才项目的不得申报。
l 提交的3篇代表性研究成果,论文形式的,申请人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专著形式的,申请人必须是主编或主要参与人。不得提交子课题负责人或研究团队成员的成果。代表性成果和项目投标书一同在申报系统内上传PDF版本。
l 部分选题中有分专题、分领域、分时期的,如考古学中的若干选题,申请人可根据研究方向自行拟定题目,但招标选题序号一定要按原序号填写准确。
l 投标书主体论证部分要求不得超过5万字,投标人不得以大量图片堆砌介绍来代替文字表述。
l 申报系统截止时间到后就会关闭系统,不会后延。请投标人尽早提交平台。最后因为各种原因,包括系统技术问题不能提交的,不再开放平台。
4、投标人需填写《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审查表》(附件3),并于11月20日16:00前将纸质版审查表一式1份报科发院人文处(知新园422)。
联系人:张爱民
联系电话:6286
科学技术发展院文科处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