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通知[2016]136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捷克共和国政府科学技术合作协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捷克共和国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第四十一届例会议定书》,中捷政府间科技合作委员会第42届例会拟于2016年下半年召开。现开始征集本届例会交流合作项目建议。
一、申报要求
(一)合作项目领域应符合国家科技发展规划。支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装备)研发/引进/走出去项目。本届例会项目重点征集领域为:材料科学(包括生物材料、纳米材料等);能源科学技术(包括新能源发展、清洁煤利用、可再生能源利用等);环境科学技术(包括环境保护工程、水资源管理等);机械工程(包括轨道交通、航空航天制造等);食品科学技术(包括食品加工技术、食品安全等);天文学(包括天体测量学等);生物学(包括分子生物学、生物技术等);医学(包括健康和医学技术、现代医疗、中医学与中药学等)。
(二)合作项目应于两年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对于被列入本届例会议定书的交流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合作双方在项目执行期内进行一次互访。项目所需其他经费由项目执行单位自筹。
二、申报方法及相应表格等请详阅科技部网站相关通知
http://www.most.gov.cn/tztg/201610/t20161008_128097.htm
三、申报受理工作:
我校申报项目建议的组织推荐部门为北京市科委,其受理工作安排如下:
1、申请人须将纸质版申报材料经签字盖章后,一式四份在2016年11月24日前报送至北京生产力促进中心国际合作部(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31号(马甸桥西北角),生产力大楼B座808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gjhz@bjpc.org.cn。
市科委联系人:
戴星 电话:82004297
陈永平 电话:66158339
电子邮箱:gjhz@bjpc.org.cn
传真:82002901
2、科发院受理部门:
纵向、基地和国际科技合作办公室(知新园416)
联系人:卞慰萱电话:1476电子邮箱:kjcjhs@bjut.edu.cn
科发院
2016.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