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通知[2016]152
各相关单位教师:
根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通知,启动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已经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方式
1.通讯验收:所有未延期的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参加通讯验收。验收过程由科发院组织。需参加通讯验收的项目清单请见附件1。
2.会议验收:重点项目、延期至2016年12月结题的项目和联合资助项目必须参加会议验收。验收过程由基金委组织。其他“项目成果具有一定科学价值、创新突破或者应用前景的”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可自荐参加会议验收。被会议验收专家组评为优秀的项目,将在基金办反馈的验收结论中体现。自荐参加会议验收的项目负责人,请最迟于12月12日将意愿告知科发院。
二、时间安排
1.通讯验收
阶段
| 事项
| 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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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
| 项目负责人
| 1.每个项目负责人推荐3名通讯验收专家,填写《专家信息表》(附件2)报送科发院
2.熟悉项目验收工作流程和需要提交的各类材料
| 即日起–
12月19日
|
在线填写、修改、提交材料
| 项目负责人
| 3.在线填写验收材料。在线填写完毕后即可打印非正式版本。请先将其中的经费决算表2份与高艳青老师(财务处E202)核对经费使用情况。核对无误后,一份留财务处,一份交科发院(知新园416)
| 12月20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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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修改并在线提交最终版本;科发院在此期间会在线审核材料,如有问题会返回负责人修改
| 12月28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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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
| 通讯验收专家
| 通讯验收专家在线评审项目并给出验收意见;
5.项目负责人需提醒自己的通讯验收专家按时完成验收
| 1月1 –
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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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6.打印正式版本验收材料,一式2份,自行去高艳青老师(财务处E202)处盖章。材料齐全后提交科发院(知新园416)。材料提交形式详见《验收工作注意事项》(附件4)中第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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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剩余经费必须低于10%。
*建议剩余经费已低于10%的项目尽早开始填写并打印2016市基金验收模板包(附件3)中的经费决算表2份到财务处核对经费使用情况,以免后期办理人较多,影响验收进度。
2.会议验收
会议验收的时间、安排将另行邮件通知到项目负责人个人。
三、其他说明
1.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务必严格遵守本通知中的每个截止时间。北京市基金委将对没有按时提交验收材料的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公示批评,情节严重的直接给予验收不合格的结论,甚至可做出项目负责人“在五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取消相关依托单位“五年内作为依托单位的资格”的处理决定。
2.通讯验收专家费用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承担,并自行支付给专家,具体金额、形式自行决定。
3.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科发院沟通。
科发院联系人:
马琳,67391476,lin@bjut.edu.cn
刘刚,67391479,kjcjhs2@bjut.edu.cn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16年11月25日
附件1:2016市基金验收清单-面上青年项目.xlsx
附件2:专家信息表-负责人姓名-7位项目编号.doc
附件3:2016市基金验收模板包.rar
附件4:验收工作注意事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