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通知[2016]154
各相关单位教师: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通知,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以色列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已经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以色列科学基金会(ISF)于2007年10月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和之后达成的合作共识,2017年双方将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支持两国科学家开展实质性的创新研究与合作。
二、2017年项目征集说明
(一)资助领域及说明
经协商,2017的合作领域如下:
数学(申请代码:A01)
物理(申请代码:A03、A04、A05)
化学(申请代码:B01、B02、B03、B04、B05、B06、B07、B08)
地球科学(申请代码:D01、D02、D03、D04、D05、D06)
纳米科技(申请代码:E01、E02、E03、E05、E06)
计算机科学(申请代码:F02)
中方申请人请根据以上合作领域选择一项申请代码填写,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年限
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2017年批准项目的执行期为2017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三)资助经费及说明
2017年将资助的合作研究项目数量为35项左右,NSFC对每个项目提供直接费用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的经费资助(请注意: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将不予受理),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合作交流经费等。ISF向以方科学家提供对等的资助经费。
三、申请资格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三)中以双方科学家之间应当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充分体现强强合作,优势互补。
(四)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校内申报截止日期:2017年1月10日
五、基金委联系人
联系人:赵闯、张永涛
电 话:010-62325454
Email: zhaochuang@nsfc.gov.cn
请申请人于2017年1月10日前在线提交申请书及上传附件材料,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
项目指南详见附件。请申请人填报完成后打印纸质版连同附件材料一式两份送交科发院。
科发院联系人:
马琳,67391476,lin@bjut.edu.cn
刘刚,67391479,kjcjhs2@bjut.edu.cn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16年12月6日
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以色列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