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通知[2017]017
各相关单位教师: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通知,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欧盟委员会“中欧人才项目”指南已经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双边合作协议,2017年双方共同资助“中欧人才项目”,着眼未来合作,面向国际人才培养。
一、项目说明
1. 合作内容:本项目支持中国研究人员加入已获得欧洲研究理事会(ERC)资助的欧盟项目团队进行六至十二个月的研究访问(同意接收中国研究人员的项目清单见附件1,有意向申请本项目的中方申请人可与欧洲处联系索取欧方联系方式)。
2. 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为每项不超过3万元人民币,仅限经费预算表格中的第7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栏,无间接费用,主要用于中国研究人员访欧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中国研究人员赴欧期间的日常生活费用与研究经费由欧盟项目团队支付。
3. 项目执行期:2017年9月至2019年1月期间,申请人最迟应于2018年2月赴欧盟开展研究访问。
二、申请资格
1. 申请人须具有博士学位,并且是2017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资助期限3年及以上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
2. 申请人应联系同意接收中国研究人员的欧盟项目团队,就访问时长、研究内容、赴欧期间日常生活费用及研究经费等内容达成一致,取得对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接收函(参考范本见附件2)。
3. 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规定
1. 本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3项”规定的限制。
2. 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3.更多关于限项规定的说明,请见《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校内申报截止日期:2017年4月24日
请申请人于2017年4月24日前在线提交申请书及上传附件材料,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
项目指南详见附件。请申请人填报完成后打印纸质版连同附件材料一式两份送交科发院。
科发院联系人:
马琳,67391476,lin@bjut.edu.cn
刘刚,67391479,kjcjhs2@bjut.edu.cn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17年2月12日
附件_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欧盟委员会“中欧人才项目”指南.docx
附件1:同意接收中国研究人员的欧盟项目清单.xls
附件2:接收函范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