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通知[2017]103
各单位:
2018年度北京市教委社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北京市教委对市属各高校申报的项目数量有限制,我校社科计划重点项目可申报15项,社科计划一般项目可申报14项,为确保申报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社科计划重点项目要紧密结合北京城市功能定位,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热点、难点问题,并突出项目对于依托单位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团队建设的贡献,且有效服务于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传承,服务于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社科计划一般项目要紧密围绕国家和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学校科研优势、特色领域和个人研究兴趣,立足原始创新,鼓励自由探索,以培养优秀青年创新人才、提升科研能力和创新水平为出发点,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和文化传承创新。
二、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请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的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所在单位是依托单位。申请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能够保障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人在依托单位的在职工作年限(不含返聘的工作年限)应覆盖项目资助周期。
同一年度不可同时申报本项目和北京社科基金项目。有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包括科技重点、科技一般、社科重点、社科一般)或北京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均不可申报本项目。
申报项目须满足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中的其他限项要求。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的单位需提交《北京市教委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均为原件,并同时报送《项目申请汇总表 - 社科计划重点项目汇总表》(一式1 份,加盖学院公章),汇总表所列项目应与所提交的纸质申请书一致。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三、社科计划一般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请社科计划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博士生导师及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不能申请。
2.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45岁(197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有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包括科技重点、科技面上、社科重点、社科面上)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北京市教委社科计划一般项目申请书》(一式6份,其中1份申报书原件,原件请在申请书右上角标注“原”)。
2.经单位排序的《项目申请汇总表 - 社科计划一般项目汇总表》(一式1 份,并加盖公章),汇总表所列项目应与所提交的纸质申请书一致。
3.上述材料均需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四、注意事项:
1.请务必使用本次发布的新版申请书。
2.本次重点项目的申报中预算支出增加了间接费用的预算,只能用于项目组成员的绩效支出,不超过项目支出总额的30%预算。
3.项目开始时间为2018年1月1日,重点项目资助周期为三年。
4.重点项目申请金额不超过20万元。
5.一般项目申请金额不超过5万元。
6.需在《申请书》中“单位学术委员会意见”处填好草拟意见供评审专家审核。
五、申报时间安排
请于8 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科发院人文处(知新园428室),逾期不受理。电子版请发至kjcjhs3@bjut.edu.cn。
联 系 人:张爱民
联系电话:6286
科发院人文处
2017年6月21日
附件1.社科类重点项目申报书格式2018.doc
附件2.项目申请汇总表 - 社科计划重点项目汇总表2018.xls
附件3.社科类一般项目申报书格式2018.doc
附件4.项目申请汇总表 - 社科计划一般项目汇总表2018.xls
附件5.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