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通知[2017]104
各有关学院: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8年度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通知》(京教函[2017]230号)的要求,并根据我校本学期工作安排,现发布市教委科技计划一般项目首轮申报通知。
一、申报要求
科研计划一般项目要紧密围绕国家和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学校科研优势、特色领域和个人研究兴趣,立足原始创新,鼓励自由探索,以培养优秀青年创新人才、提升科研能力和创新水平为出发点,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和文化传承创新。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为我校正式聘任教职工,在职工作年限应覆盖项目资助周期,年龄不超过45岁。
2.博士生导师或具有正高级职称教师不能申报。
3.申请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保障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
4.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包括科技重点、科技一般、社科重点、社科一般)的负责人;
(2)所主持的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自2013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申请人承担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没有按时结项的,暂停2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三、申报安排
市教委对各高校实行科技计划一般项目限额申报。我院将在开学(8月10日)后收取申报书并在三周内组织申请项目评审,再根据市教委下达的申请数额推荐上报。具体安排待开学后发布相应通知。申请人可先进行申报书填报准备。
联系人: 科发院纵向办卞慰萱
联系电话:1476 E-mail:kjcjhs@bjut.edu.cn
科发院纵向办
2017年6月23日
科技类一般项目申报书格式2018.doc
《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