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通知[2018]051
各相关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科发院现对我校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开展自查工作。以便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保证项目实施质量,保证负责人和学校科研信用。
项目负责人请对照自查表所有条目,认真梳理项目和经费执行情况,保证自查到位。具体说明如下:
1.自查范围:
我校科研系统中立项的,目前项目状态显示为“进行”的所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项目清单发到相关学院科研秘书处,学院要通知到清单中每一个项目负责人。
2、自查要求:
各学院和项目负责人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保证自查到位,认真执行项目,坚持科研诚信。
1)所有项目自查表(附件1)均需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交回。已完成结题验收的:交回自查表第1页,同时需在交表前完成结题手续(参见附件2);在研项目(包括还没完成结题验收手续的):两页均需填写并签字交回。
2)自查表由学院统一收回,并于6月22日前交到科发院纵向办(知新园416)。
联系人及电话:卞慰萱1476
科发院
2018年5月31日
附件1:北工大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执行情况自查表(2018年)-180531.docx
附件2:科研项目结题办理流程-180531.docx
附件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相关管理办法.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