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通知[2019]071
各二级教学科研机构:
为提前做好2020年基本科研业务费组织工作,主动、积极适应市财政局和市教委对专款项目执行和支出进度越来越高的要求,今年7月开始启动2020年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9月底依据市教委和市财政局最终给学校下达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额度择优确定2020年支持项目。
依据《北京市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2016】3001号)、《北京市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试行)》(京财教育【2018】521号)要求,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二级教学科研机构为单位组织项目申报,以重点科研基地及新型研究机构为主要依托,围绕基地特色方向凝练、培育重大项目和重大成果,扩大基地学术影响力以及国际合作等,鼓励跨学科交叉。以项目方式申报,建立项目储备库。
二、项目类型
分为“重大项目培育、成果转化培育、大型学术交流会议及智库出版、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四类。
(一)重大项目培育
以“国家重大需求”和“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需求”为导向,开展牵头国家级或北京市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前期预研。重点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含智能机器人)、节能环保、新材料、人工智能、城市建设、医药健康、军民融合、文化与科技融合、基础研究、人文社科各领域等。
1. 理工类(每项不超过50万元)
绩效考核指标:项目实施周期内至少牵头申报省部级以上通用财政科研项目1项: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类项目(包括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集成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重点支持项目、重大项目课题、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研究专题项目或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 人文社科类(每项不超过20万元)
绩效考核指标:项目实施周期内至少牵头申报省部级以上通用财政科研项目1项: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重点项目或北京市哲社研究重大项目等。
(二)成果转化培育(每项不超过50万元)
培育具有产业化前景的项目,支持项目进行工程化、产品化以及小批量试制。支持项目进行市场化样机制作。
绩效考核指标:项目实施周期内完成1台样机制作;出一份可行性报告;配合学校的展览展示工作。
(三)大型学术交流会议及智库出版(每项不超过10万元)
支持基地举办国内外大型学术会议,出版标志性成果。
绩效考核指标:实施周期内举办国内外大型学术会议(60人以上)1次(含)以上;或出版标志性成果1项(含)以上。
(四)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每项不超过10万元)
支持与国外一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开展实质性合作。
绩效考核指标:实施周期内至少完成以下指标之一:
申请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与国外共建联合研发机构;进入国际组织高端任职和SCI期刊高端任职;召开国际大师论坛或邀请国际知名专家来校讲座3次(含)以上。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
1. 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
2. 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和承担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限1项,且负责和参加项目的总数不超过2项;已经作为市教委带帽下达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负责人的,原则上不得申报以上项目;
3. 截至征集通知发布日,项目申请人名下所有应结题的市教委专款项目、通用财政科研项目均已顺利结题,无科研失信行为;
4. 积极配合科发院、财务处相关工作;
5. “重大项目培育”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且具有3人以上的稳定研究团队。
四、申报方式及需填写材料
以二级教学科研机构为单位组织申报,按项目类型组织评审、综合排序确定推荐项目,汇总结果后报送科发院,形成项目储备库。
1. 申请人请参照附件7,填写附件1-附件5。
2. 科研秘书需填写附件6。
五、申报时间要求及咨询方式
请各二级教学科研机构科研秘书于9月16日之前将汇总排序表、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材料接收联系人邮箱,纸件盖章版提交至科发院。
材料接收联系人:王洪燕,67392399,why78@bjut.edu.cn
地址:知新园411办公室(里屋)
业务咨询联系人: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19年7月16日
附件1-项目申报文本.doc
附件2-可行性报告.doc
附件3-2020年部门评审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xls
附件4-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附件5-2020年基本科研业务费申报明细-申请人.xlsx
附件6-2020年基本科研业务费申报明细二级机构汇总排序表-科研秘书填报.xlsx
附件7-2020年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注意事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