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通知[2020]039
各教学科研机构:
2021年度北京市教委社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北京市教委对市属各高校申报的项目数量有限制,我校社科计划重点项目可申报16项,社科计划一般项目可申报17项,为确保申报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申请社科计划重点项目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关于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以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为主攻方向,聚焦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社会治理创新等重点领域,为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传承服务,发挥对学科建设、团队建设和人才培养的贡献。基础研究应侧重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应用研究应重点突出对北京问题的研究,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决策参考价值。
申请社科计划一般项目要把握首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重点任务,理论联系实践,关注社会焦点、热点、难点问题,依托人文社科类学科,开展理论创新研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文化传承创新。项目应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个人科研兴趣,加强基础研究,突出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提升创新能力,激发创新思维,培养青年创新人才。
二、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申报条件
1.申请人所在单位是依托单位。申请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能够保障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
2.申请人在依托单位的在职工作年限(不含返聘的工作年限)应覆盖项目资助周期。
3.同一年度不可同时申报本项目和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有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包括科技重点、科技一般、社科重点、社科一般)或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均不可申报本项目。申请人承担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没有按时结项的,暂停2年项目申请资格。
申报项目须满足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中的其他限项要求。
三、社科计划一般项目申报条件
1.申请人所在单位是市属高校。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鼓励具有博士学位、新入职的专业教师积极申报,科技一般项目35周岁以下申报项目数额原则上不少于80%,社科一般项目40周岁以下申报项目数额原则上不少于90%;能够保障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
2.申请人在依托单位的在职工作年限(不含返聘的工作年限)应覆盖项目资助周期。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包括科技重大、科技重点、科技一般、社科重点、社科一般)负责人;
(2)所主持的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自2014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申请人承担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没有按时结项的,暂停2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4)原则上已承担过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的负责人。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1份)。
2.经本教学科研机构按优先推荐顺序排序的《汇总表》(一式1 份,主管科研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汇总表所列项目应与所提交的纸质申请书一致。
3.上述材料均需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五、注意事项:
1.本年度只受理教学科研机构的申报,其它非教学科研机构需按申报项目的学科归属报相应教学科研机构,由教学科研机构统一上报。
2.请务必使用本次发布的新版申请书。
3.重点项目申请书中预算支出增加了间接费用的预算,只能用于项目组成员的绩效支出,按申请项目总经费的30%预算。
4.项目开始时间为2021年1月1日,项目资助周期为三年。
5.重点项目申请金额不超过20万元;一般项目申请金额不超过5万元。
6.《申请书》中“校学术委员会意见”处填好草拟意见供专家审核。
7.因本次申请需要在网上填报,学校最终确定上报项目后,再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网上填报。
六、申报时间安排
各单位请务必于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科发院人文处(知新
园428室)。电子版申报材料请发至kjcjhs3@bjut.edu.cn。
联 系 人:张爱民
联系电话:6286
科发院人文处
2020年4月8日
附件1.市教委科研计划社科一般项目申请书(2020)样式 -.doc
附件2.申报2021年度北京市教委社科计划一般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3.市教委社科类重点项目申报书(2020)样式.doc
附件4.申报2021年度北京市教委社科计划重点项目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