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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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启动申报2021年度“北京市教委科研计划科技一般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0  发布时间:20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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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通知[2020]040

各有关学部(院):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1年度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通知》(京教函[2020]86号)的要求,我校现启动“2021年度北京市教委科研计划科技一般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科技一般项目要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聚焦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发展目标,结合高精尖产业发展需要,依托理工农医类学科,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申报项目应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个人科研兴趣,加强基础研究,突出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提升创新能力,激发创新思维,培养青年创新人才。本年度项目申请金额为15万元/项;起止时间为2021年01月-2023年12月。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我校正式教职工,在职工作年限应覆盖项目资助周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二)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保障所申请项目的充足研究时间;

(三)申请人限报1个项目,必须征得所列项目组成员本人同意参与本项目研究,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1)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包括科技重大、科技重点、科技一般、社科重点、社科一般)的负责人;2)所主持的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3)申请人承担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未按时结项的,暂停2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4)原则上已承担过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的负责人;5)博士生导师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 6)申报2021年度市教委-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项目、市教委科技重大、市教委社科重点、社科一般的申请人。

三、申报安排

(一)整体安排

1.市教委科技一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 2021年度我校申报限额为35项;

2.学校将根据“学部(院)推荐排序、申请书质量(退回修改率)、学部(院)40岁以下副高职称以下专任教师的数量、市教委科技一般项目结题率”等因素,综合确定推荐到市教委的35个项目,并在校园网公示,同时通知被推荐人在北京市教委科研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3.市教委组织专家对各学校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依据评审结果确定最终立项数,评审结果向社会公布。

(二)各学部(院)工作要求

各学部(院)需认真组织项目申报,所有项目来源于学部(院)学术委员会评审,遴选和推荐项目并进行排序。

1.加强申报培训和辅导。认真审核申请人申报资格和申请书,指导申请人合理设定绩效目标、科学编制预算(请参考附件4),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真实性;

2.加强科研诚信管理。若出现“申报资格不符、一题多报、虚假申报、学术不端”等现象,一经发现查实,将核减该部(院)下一年度申报名额,取消项目相关人员5年申请市教委各类项目资格;

3.严密组织,严把项目质量关,推选出优秀项目按排序报送至科发院(具体要求请见附件1)。充分发挥部(院)学术委员会对项目组织和遴选的指导作用,认真填写学术委员会审核意见。鼓励具有博士学位、新入职的专业教师积极申报。

【备注:科技一般项目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申请人的申报项目数额不少于80%】

4.请于4月28日17:00前将“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需学院签字盖章后拍照或扫描)和本单位项目申请书word版(附件3)发送至邮箱mjzhang@bjut.edu.cn。纸质版材料的提交方式待市教委公布立项后另行通知。

科发院纵向办联系人:张明洁

科发院纵向办联系电话:1479

E-mail:mjzhang@bjut.edu.cn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0年4月10日

附件1:2021年度北京市教委科研计划科技一般项目学院(部)评审及提交注意事项.docx

附件2:项目申请汇总表+科技计划一般项目汇总表2020-某某学院(部)提交.xlsx

附件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科研计划科技一般项目申请书(2020)样式-xxx(项目申请人姓名).doc

附件4:《北京市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试行)(京财教育【2018】52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