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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职工因科研工作需要入校相关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7  发布时间:2022-06-07

科通知[2022]078

各二级机构:

根据37000cm威尼斯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教职工工作组《关于教职工出入校相关规定的通知》的精神,对于确因科研工作需要入校的人员,规定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前提条件:做为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组成员,应至少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条件,方可申请入校:

(1)承担重大SM科研课题;

(2)服务国家重大需求项目;

(3)承担的国家级课题已经进入结题阶段,并且不能延期的;

(4)重大成果转化课题,在合同当中明确要近期交付的;

(5)申请国家重大课题或重大成果转化课题的手续,必须入校才能办理的。

2.工作要求:坚持非必要实验设备不开机,非必要不进行实验,如确实有必要,二级机构出具同意开启设备的工作方案,并且承诺能够安全运行。二级机构负责防疫要求传达和安全教育,返岗人员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要求。

二、审批方式

按照“谁申请、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把入校关,坚决阻断疫情输入风险。

各二级机构应从严从紧审批,主管科研领导审批同意后,由科研秘书每天上午10点前在线提交第二天的入校申请到科发院,需明确:满足入校条件的科研项目、入校的必要性、入校人员、实验设备是否开机以及是否进行实验。科发院负责核查所承担的课题是否满足必须入校的条件,由科发院常务副院长审批同意后,反馈给二级机构。之后按照2022年6月5日《关于教职工出入校相关规定的通知》相关规定办理入校审批手续:由各二级机构人事干事于每天15点前在线提交第二天的出入校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入校。出入校人员为中层干部的,需同时报组织部审批备案。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2年6月7日